第三十九章 致爱丽丝!(2 / 3)

书。

这些天的晚上,乐云一直在码字,所以《斗破苍天》已经写完了。

而到年底之前,乐云不准备发大长篇了,所以准备搞一点普通长篇。

冲击一下传统通俗小说市场。

这一类小说,以推理和讽刺类型的文学为主。

乐云思索了一下,最终选择了。

《呐喊》。

呐喊的是一部小说集,准确的说是杂文短篇小说集。

为什么选择这一部?

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。

有点文绉绉的。

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。

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,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。

按道理,对它评价最高的,不该那么高。

对它评价低的,不该那么低。

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,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。

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的身份,荣登白话文小说历史前三的宝座。

很多人在年龄比较小的时候看了《呐喊》,会觉得,这东西太深奥,太拗口。

但成年后再看《呐喊》,但凡看,都会震惊于那个男人的才华。

前世的乐云,通读了几乎所有名家小说。

最后得出结论。

小说领域,托尔斯泰和迅哥儿,不分上下。

短篇小说领域,迅哥儿吊锤三大名家莫泊桑、契科夫、欧亨利。

不过,这种带有讽刺意味,并且十分深刻的东西,复原到这个世界,乐云心里还是有嘀咕的。

最终,乐云选择了全盘复原。

迅哥儿的文,最好一个字都别动,动一个字,境界崩塌。

乐云一个一个字的敲打

‘假如一间铁屋子,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,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,不久都要闷死了,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,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。

现在你大嚷起来,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,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,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?

“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,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。”’

乐云笔下,先假定了一个世界,这个世界,hua文化遭受欺压,hua国遭受欺压。

到了万难时刻,此时,有人要唤醒千万国人。

于是,‘我’下笔,写下了呐喊。

这本书只有七万多字。

乐云只用了一小时就整理完了稿子,原文全部没动。

而各个短篇的序,以假设的口吻设定了背景,然后再继续讨论。

七万多字,对比平日里码字数十万,只能说是一点点。

但,七万字抽空了乐云的全部精气神。

乐云第一次在没有超忆症副作用的情况下回忆全文,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,都产生着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和震惊。

这书发出去,或许会沉没再万千书海中。

或许和前世一样,杀到它世界百大经典书籍的位置里。

不管发生什么,乐云都管不着了。

写都写出来了,那就发。

乐云把稿子,以云飞兄的身份,发给了白鹤出版社。

然后闷头开始睡大觉。

太累了。

重复迅哥儿的思想,真的心累,感同身受。

幸好,时代变了。

虽然很多事很多人没变,但很多事很多人,变了。

乐云睡觉期间,新一期的《后台花絮》播放了。

大量的器乐迷等在电视机前,看这周乐云会有什么表现。

看到一大群人费尽力气把钢琴抬到乐云的休息室时,满屏幕都是‘哈哈哈’。